转载自http://www.douban.com/review/1145464/
2007-04-16 09:12:54 来自: luke (广州)
奥威尔传的评论 




最近承朋友送《奥威尔传》一本,我是奥威尔的FANS,也译过另一本《奥威尔传》(东方出版社2003版),故对这样的书很感兴趣,所以很快读完,感觉 就书本身来说,还是写得很不错的,是一部别致生动的传记,但是翻译及编辑方面存在不少的缺憾。一本书要四个人译,应由一位仔细统稿,但是几乎看不到这方面 的工作,于是一个专有名词会出现两个乃至三个的译名(如奥威尔的老师就有高,戈尔,高尔几种译名,他的姐姐有玛乔丽,玛乔里,梅杰几种译名,这种情况很 多,甚至传主的名字也有两次译成了奥维尔),另外一些错误来自译者的知识不太足,尤其是对奥威尔的不熟悉所造成的。
从装帧角度来说也有不少遗憾,封面采用的奥威尔像素不高,极影响效果,内文除错别字外,标点符号有误漏,如外国人姓名之间的连接点常漏,书名号常漏。引文部分又一概没有以分行或字体标示,易误导。
下面列举的是我所认为的误译部分,需要说明的是,我并没有原书作参照,只是在阅读时读到可能为错的地方并记下来。
1. 第1页两幅照片说明全错,第一幅:“‘你看,我和动物总能相处很好’。惠灵顿公学,1939年。”奥威尔只是在上伊顿中学前去惠灵顿公学借读几个月。照片上的这时,是奥威尔在一个小村子沃灵顿时养山羊时所拍。
下图:“1940年,极左的奥威尔”。奥威尔何曾为“极左”?有可能的原文写照片“最左方”(far left)
2. 正文第1页:“彼德·戴维森出版社出版的《奥威尔全集》”,彼德·戴维森只是全集编辑,不是出版社。第5页有同错。
3. P23:“理查德·里斯记下了埃里克和妹妹阿弗丽尔于40年代晚期在法国侏罗省的行为举止”,根本不是“法国侏罗省”,而是英国北部的“朱拉岛”,奥威尔隐居写《一九八四》的地方。这一错误后面还出现几次。
4. P24:“戴金并未引起这位帮中小弟弟的好感。‘一个丑陋的矮胖子,经常牢骚满腹,我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摆脱他’”。根据后半句可见,前半句意思译错,而是戴金(后成为奥威尔的姐夫)对奥威尔没有好感。
5. P33:“一天下午,一个报童抱着一捆报纸奔至商业大街,旋即,人们奔回自家的门廊,朝大街对面喊着:‘我们进来了!我们进来了!’”“我们进来了”为“We are in”之误译,实际意思指英国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
6. P43:“肩膀上永远有着瑕疵的小男孩”。错误,原文引用了一个成语,a chip on one’s shoulder,指一个常常心怀怨忿的人 (if you say that someone has a chip on their shoulder, you mean that they feel angry and resentful because they think that they have been treated unfairly, espeically because of their race, sex or background.)
7. P53:“奥威尔在伊顿的导师是十分著名的高老师,她后来成了剑桥大学三一神学院的研究员,伊顿的几代学生都称之为‘高奶奶’。”把高老师性别搞别,不能因为他的外号叫“高奶奶”就以为他是女的。
8. P67:“鲍林就读的私立学校的退休教师的好友波蒂厄斯”,除了句义混乱,而且该老师根本不是鲍林就读的私立学校的。
9. P75:“直到19世纪末期,缅甸北部最终才获得领土的完整。”后半句是什么意思?
10. P78:“企图自杀却又幸免于难”。这是什么句子?
11. P94:“他是评论珀尔S.巴克的小说《好地方》。”实际上评的是赛珍珠的《大地》(the Good Earth)。
12. P111:“主要是因为有幸看到了和福煦同时代的一位具有超凡魅力的人物马歇尔·佩腾”,马歇尔·佩腾是谁?实际上是法国一战的英雄、二战的法奸贝当元帅 (marshal)。紧接着下面:“直到8年后他才愿意出席乔治·V.的葬礼”,“乔治·V.”实际上就是乔治五世。
13. P112:同一页既有“共产主义社区”又“共产主义秘密社会”,其实指的是“共产党社团”。
14. P113 《巴黎伦敦落难记》和撒克里的《巴黎掠影》偶尔会有一些相似之处。”“撒克里”其实是“萨克雷”。
下文又有“当一个长辈异常气愤地让奥威尔把胡子剃掉时”。“长辈”应是“上级”。
—————————————————————————————-
这里转载的只是一部分,原文太长,请移步到这里看。
我看到译名都不统一的时候就忍不了了。做完活(不能叫翻译),这群傻x们连统稿都不肯统一下么?
—————————————————————————————–
更新一下
luke原批注:
26. P221:“特别要去蒙特巴拉那斯市的亨利·米勒的工作室一趟。”“蒙特巴拉那斯市”实为Montparnasse,为巴黎的一个区,即蒙巴纳斯区。
我再注一下:
这里我怀疑这个“工作室”原词为studio。虽然这个词在英语里是工作室的意思,但是在法语里是很小的公寓房的意思。以奥威尔游历法国的经历,有可能会英法词串着用(亨利米勒就是如此)。实话说,亨利米勒在巴黎的生活经历他都写在了几部小说里,相当落魄。照他境况,我不相信他当时在巴黎有所谓工作室,应该只是一处很小的公寓房而已。原文我没有看到,如果这个studio是加了斜体的话,就肯定是法语词的用法了。
这种同词不同意的陷阱,很考翻译的工夫。以前有人把notre dame de paris译成巴黎诺特丹姆大教堂的,这就是知识面不够,懂点法语一看就知道是巴黎圣母院 了。
April 15th, 2008 at 06:46
我说什么来
您果然是学术巨星
巨星!
只读过巴黎伦敦落难记(还没全读完)
觉得还没有您写的好呢
April 19th, 2008 at 13:48
很认真啊……